《通知》明确,遴选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5日,见习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22日。参与遴选的大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2021级、2022级本科及研究生在读学生;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20%,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优先考虑;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时间。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参照省级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见习方案,确保每年开展一次见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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