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将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灾害与山洪灾害防治、河湖长制、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与规划、河道治理、水文水资源监测等方面全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通知》明确,双方将协同开展工作,强化数据应用,建立共享清单,共用水资源“一张图”,共享全省水资源信息平台,面向市、县开放端口,服务相关部门访问使用。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地下水监测、地质灾害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治理工程设施的共建共享,共同标注标识标牌,共同履行管护职责,加大工作交流,充分做好沟通衔接,确保协作共享机制落地落实。(记者:李欣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