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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陕西省养老惠民六项实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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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
介绍陕西省养老惠民六项实事工作情况

时间: 2023-04-21 14:16 来源: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4月21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军,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明怀,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高静出席,介绍陕西省养老惠民六项实事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军先生,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明怀先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高静女士,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我省养老惠民六项实事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陈军副厅长作介绍。

陈军: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养老服务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情牵党委政府、关系千家万户。党的二十大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是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的科学谋划,是我们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养老服务领域落地见效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家事”,更是“国事”。

2022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81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0.5%,超过全国19.8%的平均值其中,全省65岁上老年人口53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4.69%,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解决好超过全省总人口五分之一的老年人养老问题,是刻不容缓的重大民生问题和十分紧迫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我省充分把握老龄社会面临的机遇挑战,紧紧抓住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加快建立健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更加健全。《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出台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使我省养老服务事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7778个,其中养老机构857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6921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3.8%,建成各类养老床位33万余张。三是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累计投入11亿余元支持建设1385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82%的行政村,为农村老年人享受家门口的服务提供了保障。四是特困供养老年人保障更加牢固。2022年末全省共有特困供养老年人98691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425个,实现了县级全覆盖。我们将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范围,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对于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的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15%、25%发放护理补贴,实现特困老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五是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在2022年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的通报》中,我省养老服务满意度位居12个公共服务领域第一。西安市获得2021年国务院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表彰奖励。全省多家单位和个人获评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群众对养老服务的获得感、认同感更加深切。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省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效能有待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不高,便利化、可及化程度不足,养老服务市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聚焦这些问题,为让三秦大地老年人生活更加温暖和幸福,3月份,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养老服务暨养老院长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养老服务重点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引导全省民政系统和养老从业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国之大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所难,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我们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域群众关切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靶向发力破解,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做好养老惠民六项实事

一、建设18个全国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我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提出,在县区建设以照护失能老年人为主,专业性较强的养老服务机构;在街道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的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22年西安市莲湖、碑林、鄠邑等三区已全面建成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今年我省计划再选取8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服务工作较好的县(区),实施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计划到2025年,全省建设完成18个以上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实现“一县区一院所、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享受到可及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

二、建设300家乡镇(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2025年底,全省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的覆盖率总体要达到60%。全省目前有乡镇(街道)1315个,至少应建设789家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今年省民政厅将制定《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指导意见》,采取新建、改扩建、提升原有乡镇区域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多种方式,推动乡镇(街道)建设300家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三、改造4000张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按照失能老年人约占老年人口的21.2%的平均比例测算,全省约有170万失能老年人,其中重度失能老年人70余万,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近100万。这就要求我们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供给与服务质量,不断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近几年来,累计投入中省资金2.27亿元,提升改造298家敬老院,增加护理型床位20991张。今年将继续在各地建设和改造一批以失能老年人护理功能为主的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计划改造不少于4000张护理型床位。力争到2025年,我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确保每个县(区、市)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四、开展1.8万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近期,省民政厅联合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印发了《陕西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在2022年已完成改造1.4万户的基础上,2023年省市县三级投入资金5200万元以上,按照农村家庭平均每户2000元、城镇家庭平均每户4000元的标准,开展1.8万户适老化改造,并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5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五、提升1.3万家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服务。目前,我省基本建成了农村互助幸福院设施网络,各市县探索建立了运营补贴、绩效考评、社会力量参与等机制但财政投入保障不足、公益性岗位配置不够、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还有待破解。如何有效盘活农村互助幸福院平台资源,让这张网在农村养老服务保障中发挥更大作用,是我们今年要着力破解的一个课题。下一步,要落实分类管理。按照服务功能和保障水平,分为一、二、三类院,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标准要求。要实行挂牌运营。所有农村互助幸福院实行亮牌服务,让群众对评定级别、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一目了然。要明确运营主体。鼓励农村老年协会、慈善公益组织、红白理事会、乡村协会等社会组织或团体运营,也鼓励一些老党员、老干部、公益爱心人士和乡贤能人等参与管理。要推动融合发展。推动各级慈善会实施的慈善幸福家园和农村互助幸福院资源共享、阵地共建,支持各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团”,将优势资源投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养老标准化。围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我们持续在全省开展“千人培训计划”“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7.4万人次。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养老人才“千人培训计划”,组织编写《陕西省养老护理员培训教材》,拟定于9月份在渭南举办“陕西省第六届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并组织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联合省委宣传部选树“最美护理员”,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我们还计划探索开展针对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线上线下护理技能社会化培训,努力帮助广大失能老人照护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围绕养老标准化,我省成立养老服务标准化委员会,2018年至今已累计发布1项民政部行业标准、22项省级地方标准,先后树立了71家“陕西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评出27个五星、54个四星级养老机构。近期我省又新申报7项民政部行业标准,我们持续加大标准制定和推广力度服务于我省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履行好工作职责,全力办好养老惠民六项实事,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为陕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李惠:谢谢陈厅长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开始提问。

国际在线:省财政在支持养老服务发展上有什么新的思路?

李明怀: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养老服务是国家关心,百姓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也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事业。为支持我省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发挥财政资金职能作用,省财政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立足统筹当前与中长期规划,统筹支持建设与服务,统筹政府投入与社会资金,逐步建立省财政支持基本养老服务投入长效机制。

总体思路:一是普惠服务。面向广大老年人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开展普惠养老,提供让老百姓和工薪阶层负担得起的服务;二是引导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养老筹资渠道;三是奖补激励。夯实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任务,省级实施绩效考评后奖补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是鼓励造血。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升造血功能,让机构能够建起来、用得好,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效能。

通过推动实施惠民康养工程,助力打造“惠秦养”养老服务品牌,重点支持养老机构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支持特困老年人适老化改造,支持养老人才培养,支持建立全省统一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形成政府保证基本服务、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发展可持续,具有陕西特色的良好发展格局,让三秦大地的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温暖。

目前,省财政厅正在会同省民政厅加紧工作,结合党中央大调查研究的要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及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群众当前最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我们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同时,广泛收集基层工作建议,也到兄弟省份进行学习先进经验,在走深走实调研的基础上,从当下最紧缺、最需要的养老服务入手,研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把更多的财政资金聚集到养老服务发展上,逐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李惠:请继续提问。

各界导报:《陕西养老服务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请问省民政厅在落实条例方面有什么打算?

高静: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条例》是一部关于养老服务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大家注意到,《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综合考虑了未来一个时期内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趋势,对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等进行了系统谋划,为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我省的省情特色,比如在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方面,《条例》提出在社区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兴办住宅小区助餐点,采取集中供餐、配送到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比如在强化家庭责任方面,倡导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在全国首创陪伴护理假,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或者其中夫妻一方去世的,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

省民政厅围绕贯彻落实《条例》,一是加强宣传贯彻。及时印发《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的通知》,把宣传《条例》作为实施和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全面发展的基础工作。二是梳理重点任务。针对《条例》明确的重点事项,我厅梳理出26项重点任务,尤其指导各地落实好养老机构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以及水、电、气、热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投入养老、参与养老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必要时提请省人大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落细各项《条例》规定。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李惠:再提一个问题。

陕西广播电视台:省民政厅如何加强养老服务监管?

陈军: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谢谢您的提问。民政部门是养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肩负着养老服务监管重要职责,我们将牢牢守住风险防控的“警戒线”,做到“合法的管到位,违法的严防范”。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我们今年将采取一系列举措。我们将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全面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设。从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全面系统评估,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整改销号。我们将规范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及时将新增养老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对欺老虐老现象“零容忍”,从严惩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针对社会面存在的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等现象,去年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对全省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分级分类进行整治。今年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养老领域资金监管,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斩断伸向养老服务领域的“黑手”。针对加强养老机构质量安全监管,我们要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联合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李惠:感谢三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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