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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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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2-06-21 09:23 来源: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通知要求和宝鸡市申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于2022年6月7日至10日,组织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7月5联系电话传真:029-86138236。邮 箱:1056753840@qq.com 地 址:西安二环北路东段739号2203室 邮 编:710021

附件: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21


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通知,省食药安委办牵头组成评审组,对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进行初评。

一、组织实施情况

省食药安委办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制定《省级初评工作方案》,抽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9人员组成评审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对宝鸡市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初评。从党政同责、工作机制、法规制度、风险监测、源头治理、粮食质量等6个方面,对宝鸡市近三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严审细核和评审打分,现场检查了宝鸡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农贸市场、农业种养殖、粮食收储等环节和哨点医院、学校、基层监管单位等共计83个点位,现场复审前实地暗访了三区一县经营环节41个样本量,并按要求进行打分。

二、宝鸡市创建工作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2462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59户,小作坊2788户,食品经营单位20454户,餐饮服务单位18861户。2017年6月,宝鸡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命名表彰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勇担“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历史使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抓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机遇,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全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政府连续多年被省政府表彰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A级市。2021年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国务院食安委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彰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

1.党政同责落实较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办法》《宝鸡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市级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建立台账、跟踪督促、推进工作。

2.源头治理扎实有效一是制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全面完成了市县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任务。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印发《宝鸡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布局方案》,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实行总量控制和区域限制,明确了市级和各县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店。三是加强禁限用农药管理。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强化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力度,全面规范农资经营门店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四是规范屠宰行业秩序,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全市所有生猪屠宰场均按照部省要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

3.过程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加强食品销售监管。扎实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达到100%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全市6家超市被命名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加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监管。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等,召开网络订餐约谈会,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4.违法犯罪有效遏制一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宝鸡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制度》,全面建立起了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联动机制。二是及时有力协查协办。坚持及时、高效依法查处,及时办结省市场监管局批转、督办案件三是成立专门办案队伍。市、县区公安机关全部成立了打击食品犯罪侦查队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专题开展“铁腕呵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专项行动,查办率、结案率均达100%。

5.集中整治成效明显一是规范互联网销售行为。在全市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清理整顿工作,实行网上订餐封签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网上销售行为。二是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三大提升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整治、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6.社会共治氛围浓厚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完成五线合一,建成全国统一、上下五级贯通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实现“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工作机制。二是设立专项资金,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有奖制度,市县(区)设立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全面推行有奖举报。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追偿机制。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较大食品案件公益诉讼制度,将食品民事纠纷案件纳入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内容,帮助消费者通过诉讼渠道向企业进行追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设置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和市、县、镇三级综合执法机构,成立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大)队,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整合市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形成了三级互补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实现了“快检筛查不出镇、基本项目不出县、特殊项目不出市”的建设目标。近三年累计投入3180万元改造提升市粮油监测站。市本级和11个县区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完成

(二)示范引领经验做法

1.智慧监管推陈出新市政府将“监管一网通”确定为十大应用重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进行预判预警,将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阶段。针对食品管理加大数据融合汇聚,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汇聚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生产许可、小餐饮服务许可等数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共享和应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2.信用监管打破壁垒一是加快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市政府印发《宝鸡市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宝鸡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企业分类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打造信用监管公开平台。出台《宝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将食品安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的结果录入宝鸡市企业事中事后智慧监管云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于一网,信息公示共享于一网,联合惩戒于一网。

3.技术赋能风险防范。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市区(县)两级检验检测机构全覆盖建设,促进食品安全检测专业化发展,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和发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快检体系,鼓励支持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配送中心等重点单位加强快检室建设,快速筛查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靶向跟踪抽检,及时处置问题产品。坚持风险隐患排查,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推进食品风险排查行政区域全覆盖、食品业态全覆盖、地产品全覆盖、重点单位全覆盖,确保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不合格产品100%核查处置。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污染物和重点问题监测。加强检验检测结果分析运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防范化解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

4.大力培育食品品牌一是定特色小吃“地方标准”逐步形成行业、企业等多层次的标准体系。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培优壮大食用农产品产业,守好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加快绿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全市认证绿色食品65个加大“中华老字号”品牌保护力度。宝鸡“西凤酒”“太白酒”“秦川大曲”3个品牌先后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提升食品企业品牌知名度引导食品龙头企业通过宣传教育、文化载体打造,把食品安全、诚信自律、社会责任等融入企业精神、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作为企业做强做大的基础。

5.助力助推产业发展一是打造食品工业产业聚集区。市政府出台《宝鸡市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行动计划》,积极推进食品工业在园区聚集发展。建设以食品工业为主导的扶风县科技工业园、擀面皮产业园等食品工业园区,荣获“全国农产品加工基地”“陕西省食品产业示范区”等称号。二是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出台《2020年五大支柱产业行动计划》《关于加快食品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推进流通领域升级改造。采取以市场主体投入为主、政府以奖代补方式,投入资金近2亿元,新(改)建综合市场44个、餐饮服务集中园区10个,完善功能设施,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四是加快百亿生态乳都建设。制定《推进协同创新加快生态乳都建设步伐的意见决定》《百亿生态羊乳全产业链发展规划》,积极打造陇县百亿生态乳都通过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带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6.着力打造品质“三小”。一是建立了食品“三小”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对“三小”实行许可备案管理。帮助三小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小经营户培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持健康证上岗率100%,对三小品列入年度抽检计划三是规范三小经营行为。实施《食品小作坊允许生产品种目录》,制定操作规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的原则,鼓励支持三小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近年来,全市投入小作坊、小餐饮提升改造资金1295.16万元,市区建成20多个餐饮服务集中园区,基本实现了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

7.阳光厨房”提档升级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将幼儿园和学校食堂、学校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餐机构、校园周边餐饮、网络餐饮经营者作为重点对象,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全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100%。

8.拓展“光盘行动”成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从自身做起,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融入到日常。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反对铺张浪费,暴饮暴食,倡导实实在在消费,不为面子买单。创新经营方式,向顾客明示菜品份量,合理建议搭配菜品,提供“半份半价”“小份适价”“拼盘价”等服务方式。推广自助餐和分餐制,规范顾客取餐行为,提醒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四是鼓励餐饮企业开展“打包有礼”“光盘”赠礼等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促进“文明餐桌”工作常态化落实。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有针对性的印发了《关于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力求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文明餐桌”工作落到实处。整合机关力量,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市局包抓领导带领分管科室人员,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城四区餐饮服务单位文明餐桌使用公筷公勺情况每月进行了督查检查。通过检查评估工作成效,各区落实公筷公勺行动积极,餐饮服务单位整体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9.行刑衔接紧密畅通市县公安部门选派干警常驻市场监管局,专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工作。通过合并办公、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充分发挥在打击市场监管领域特别是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拳头作用共参与查办食品药品涉刑案件(含线索)28件,公安机关侦办食品类案件25起,其中省公安厅督办案件4起。

10.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两个零发生”一是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构建“十四运”食品安全保障组织体系。宝鸡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印发《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总体方案》,组织成立“十四运会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组,从县(区)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保障力量,构建了集中领导,区域负责,属地管理的“十四运会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责任网。二是积极作为,提前介入,全力防范“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前对十四运会接待酒店和集体送餐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风险排查,从加工场所、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制作、运输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考核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接待酒店的食材及餐饮具等开展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督促接待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全程监督,严防死守,实施最严的监管。比赛期间,共安排监管人员150人次对市委党校、西建酒店、智选假日酒店、万福酒店、三迪佩斯酒店等5家定点接待酒店,1家集体用餐供餐企业(宝鸡市艳阳天餐饮有限公司)开展驻点食品安全保障,审查食谱和食品原料,监督食品加工制作、加工温度,对接待酒店的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严禁使用不安全的食材,对接待酒店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

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现场复审来看,宝鸡市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监管技术水平相对滞后,市场主体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够牢固,建议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从业者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严防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强化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督促经营者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加强软硬件提升改造重点防范一些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存在风险隐患,强化农兽药残留问题整治。

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配齐监管人员配强检测设备和执法装备。解决“眼看手摸”原始的检查方法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前沿哨兵”和“基层触角”作用

初评结论

宝鸡市成功创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创建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巩固创建成果,强化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打造食品安全示范亮点,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一些创新工作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场初评,认为宝鸡市达到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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