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引江补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首页>省政府>公示公告>政府公示

引江补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 2021-09-10 16:31 来源: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电子版获取:公众可到以下网址自行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tLd3FnivpINyUq_z2TJMQ

提取码:a9b8

)纸质版获取: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联系人:韩东方

联系电话:17637175966        

邮箱:77250513@qq.com

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联系人:刘扬扬    

电 话:027-84872714(传真);13720193562     

邮箱:312399245@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引江补汉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个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外的个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表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完整填写后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从即日起,本次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