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政府>公示公告 > 政府公示

关于对西安市、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复审情况的公示

来源: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9-08 16:46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全委员会公室(简称省食药安办)组织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对西安市、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复审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复审报告》《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复审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8日至922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食药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29-86138910

邮箱:scjgjspxtc@163.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

邮编:710021

  附件:1.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复审报告.docx(点击下载查看)

     2.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现场复审报告.docx(点击下载查看)




                                             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省政府办公厅主管 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