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陕西省国家保密局公告

〔2022〕第3号

首页>省政府>公示公告>政府公告

陕西省国家保密局公告

〔2022〕第3号

时间: 2022-07-05 17:03 来源: 陕西省国家保密局

为做好保密资格审查工作,更好服务保障企业科研生产任务顺利进行,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一、凡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二级、三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

二、二级(乙级)保密资格(资质)书面申请受理和现场审查工作正常开展。

三、已正式受理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延期或接受现场审查。

各保密资格(资质)单位要切实履行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通知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保密防护措施,消除失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保密环境。

陕西省国家保密局

2022年7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