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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收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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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收官的公告

时间: 2020-10-15 15:41 来源: 陕西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根据国家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费用工作2020年11月底结束。请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文件规定条件,即日起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补缴的退役士兵,迅速向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补缴(原省安置办开出安置介绍信的退役士兵,请向原单位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办理补缴),2020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详情请咨询原安置地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陕西省    029-63917837/63917811

西安市    029-81709651

宝鸡市    0917-3419686

咸阳市    029-33351068

铜川市    0919-3185674

渭南市    0913-2550217/2550209

延安市    0911-2162133

榆林市    0912-8188916

汉中市    0916-8820632

安康市    0915-3228321/3200503

商洛市    0914-2860010

杨凌示范区  029-87012860

西咸新区   029-33585900

韩城市    0913-5238696


                                    陕西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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