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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解困,医疗惠民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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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解困,医疗惠民有保障!》

时间: 2023-07-11 09:08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了解政府工作动态。

大家好,欢迎打开这一期的《微访谈·我来帮你问》。

近年来,我省先后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中对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作出安排部署,切实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解除了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医疗保障局的各位领导,这些问题我来帮你问。

您好,康处长,有网友问,我省是如何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关于具体措施,麻烦您详细讲解一下。

2022年6月,印发的《陕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作了具体明确。一是规范救助费用。统筹住院和门诊治疗需求,既保障住院医疗费用,也保障慢特病患者长期门诊治疗和用药费用,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二是合理确定标准。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范围内费用按100%比例给予救助,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可以通过依申请方式纳入医疗救助。三是强化托底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直接救助对象和依申请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二次倾斜救助,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好的,康处长,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有网友就问,在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上,医保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措施?请您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是继续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到“四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全年开通参保“绿色通道”,全省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100%参保。

二是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继续落实倾斜支付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2019年-2022年,全省综合帮扶政策累计减负约175亿元。

三是加大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力度。每月监测筛查参保人因病支出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超过2.6万元一般农户就诊情况,汇总数据线下反馈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由其认定人员类别开展后续帮扶。累计筛查监测预警20.8万人,近10万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享受医疗救助保障和后续帮扶,2.02万人通过监测预警和帮扶消除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感谢康处长的解答,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希望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每一位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妥善的救助,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更有保障。

热点问题,有问必答,这里是《微访谈·我来帮你问》,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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