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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总行的授权,在本辖区发布履行职责的命令和规定。
二、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西安分行辖区及陕西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分析、研究西安分行辖区及陕西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五、负责管理陕西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六、管理陕西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管理总行人民币重点库。
七、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管理协调陕西省反洗钱工作。
八、管理陕西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九、经理陕西省国库业务。
十、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根据管理权限负责西安分行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二、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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