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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报电子版关于我们的介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前身是《陕西政报》,创刊于1950年4月。创刊号登载有第一届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席马明方,副主席张邦英、张凤翙、韩兆鄂给本刊的题词。《公报》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刊,是省政府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在《公报》上刊登的规章为标准文本,刊登的各类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公报》作为省政府推行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几十年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不断拓展公开政务的内容和范围,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切实增强公报的法规性、政策性和权威性,刊物质量不断提高,在读者中的影响日益扩大。在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人民群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府公报工作,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是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为此,我们制定、完善了公报政务公开制度。

  一、《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半月刊,全年24期,保证按时按期出刊。

  二、不断强化公报的法定标准文本地位,及时公布省政府规章和文件。通过各类栏目及时发布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摘选国家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部门文件予以登载,做到及时、准确、权威。

  三、进一步增强省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重要言论”、 “人事与机构”、“省政府工作大事记”等栏目以最快的速度公布政府决策信息、督查督办事项、工作部门职能变化、人事变动等重要政务信息,确保广大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省政府决策信息及其他政务信息。

  四、对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和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的信息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系统、集中公布。对时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即时发布的政府行政规章、政府通告(公告)等各类文件,公报将通过增刊或专刊的形式,及时、集中、系统地刊发。

  五、做好向社会公开赠阅公报的工作。通过邮发和自发等各类渠道及时向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图书馆等公众场所免费发放,不断扩大赠阅范围,优化赠阅结构,完善发行制度。做好向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赠阅公报的工作。

  六、做好公报上网工作,加快推行电子政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报的上网工作,做好向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提供电子文本的工作,做到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同时发布。做到及时更新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阵地和资源,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做好服务。

  七、积极探索,不断提高办刊质量。通过广泛征询和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办刊思想和工作思路,使政府公报真正成为推进政务公开的窗口和联系群众的桥梁,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服务。

陕西政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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