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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建议
已办结
提问 来信时间: 2024-01-23 23:17:21

目前,全国许多省份已经提高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并可以追加缴费,望陕西省也增加农民缴费档次,同意农民追交,使农村居民真正的老有所养,现在农村老人每月100多元养老金着实太低,增加个人自愿缴费基数使农村居民真正的老有所养。

回答 回复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时间: 2024-01-26 10:50:26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追加缴费”问题。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参考借鉴有关省份做法,完善相关政策。

 二、关于“提高最高缴费档次”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O14〕8号)规定:最高缴费档次为每年2000元,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我省于2020年1月1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最高缴费档次调整至每年3000元。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做好调查研究,征求广大参保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