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明确了会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将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目前许多省份已经全面实行,请问下我省目前有何进展?
您好! 根据中办发〔2021〕29号文件,我省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通知》(陕人社函〔2021〕635号),2022年2月底批复了西安市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同年年底全省圆满完成了首轮晋升任务。如遇其他问题,建议您向西安市人社局反映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