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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政策的建议
已办结
提问 来信时间: 2022-02-24 11:17:39

领导您好! 3月1号要执行的《办法》是为了让有宗教信仰的人对国家安全统一做出贡献,并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也要作为公民在社会上尽本分,如同习近平总书记在宗教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提到的,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中央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但是在贯彻落实上要完整准确,需要有深刻理解信仰教义中符合与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一致的人来帮助,在宗教信徒和管理部门中互相协调才能够贯彻落实到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所以希望这些《办法》执行时,请领导们给这些人提供取得传道资格证书的渠道,好帮助国家在宗教中国化落实上符合中央文件精神。

回答 回复单位: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2-02-28 17:49:39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答复如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办法》对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希望我们的答复能够使您满意。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