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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一般保护区产业禁止目录中的直观可视范围如何界定
已办结
提问 来信时间: 2021-10-21 11:17:00

秦岭重点保护区产业允许目录(试行)中关于禁止在河流两岸、铁路、公路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石材石料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行为。该规定中的直观可视范围如何界定呢?

回答 回复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1-10-27 11:17:00

感谢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秦岭一般保护区产业禁止目录”第4条“禁止在河流两岸,铁路、公路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石材石料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行为,是依据《陕西省开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办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设置的。文中“直观可视范围是指拟选址的地点与河流、道路之间没有山体、自然地形等障碍物的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