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关于陕西保障14省煤炭供电的问题
已办结
提问 来信时间: 2021-10-08 16:03:32

您好,我注意到陕西保障14省煤炭供电,我想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

回答 回复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1-10-12 16:03:32

采暖季能源稳定供应是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于9月25日对我省下达了四季度向湖北、江西、四川、云南、广东、山东、河南、江苏、辽宁、吉林、河北、贵州、重庆等14个省供应3900万吨发电供热用煤任务,涉及省外发电供热企业124户。有关信息已于10月1日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 9月26日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省发展改革委以优先省外的原则,积极与所保供的14个省份进行联系,并协调煤炭供需双方有效沟通,确保“一厂一矿”无缝对接。截至目前,经与省内外供需各方逐一确认,省外保供煤炭签约任务全部完成。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要求,实时跟踪掌握省外煤炭保供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省外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