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11]116号),目前是否失效; 2.如失效,现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管理?
2011年6月10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11〕116号)文件,文件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出租、出售管理和车位、车库租售价格行为,维护了车位、车库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尚未明确废止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