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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疑问
已办结
提问 来信时间: 2021-05-07 17:55:34

1.请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11]116号),目前是否失效; 2.如失效,现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管理?

回答 回复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21-05-17 14:58:48

2011年6月10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11〕116号)文件,文件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出租、出售管理和车位、车库租售价格行为,维护了车位、车库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尚未明确废止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