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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儿参保缴费和享受医保权益的问题
已办结
提问 来信时间: 2020-04-28 15:41:32

新生儿出生第二天住院,4月份前往社区办理新生儿居民医保时被告知错过了集中缴费期,无法缴费,想咨询关于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的问题。

回答 回复单位: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0-05-11 14:57:39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5号)精神,我省城乡居民2020年度参保繳费工作在原定2月29日结束时受疫情影响延期一个月,到3月31日结束,此后仍有极少部分城乡居民错过延期后的缴费期。为了解决群众需求,省医保局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建立参保缴费补办窗口期。一是开通参保缴费补办窗口期。4月30日,省医保局联合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再次印发《关于疫情期间城乡居民2020年度参保缴费开通补办窗口期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24号),依托为贫困人口建立的参保绿色通道,为未参保缴费的一般城乡居民建立参保缴费补办通道。实行定时开通,定时参保缴费。二是补办通道开放时间安排。在5月至6月份开通8次参保缴费补办窗口,具体开放日期为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23日,共8次,每个开放日下午15:00-16:30为开放时间。此后,2020年度未参保缴费的一般城乡居民补办通道关闭,不再受理。三是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仍执行2020年度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即每人250元。参保群众按个人参保缴费标准足额缴费后,实行即参即保。待遇享受时间为自成功缴费次日到2020年12月31日。具体办理流程可向居住地社区和税务部门咨询办理。五一期间,我们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大量宣传。目前,补办参保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