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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降价
已办结
提问 来信时间: 2019-11-03 20:03:42
刘省长:你好谢谢你在百忙之中看看这封信,国家关于乙肝一线用药降价百分之90.咱们西安也是试点,以前盒药一百五元,降价后才17.9元,为什么降价后我们在医院买了三个月的药后,又恢复原价了,难道是国家政策没有落实好,还是那些医院欺上瞒下,明明是好政策为什么患者就不能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了,还是我们的监管有问题。对于我们贫困户来说就是雪上加霜。
回答 回复单位: 西安市 回复时间: 2019-11-17 10:09:34

您好,经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核查,现回复如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问题,近年来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不断推进,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明确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为试点。12月7日,国家组织召开了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会,明确25个品种集中采购成功。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正式印发执行。规定此次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为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要求,西安市落实国家4+7试点工作已于2019年3月25日正式启动,西安地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始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并做好医保支付标准与中选药品价格的协同。4+7试点工作是由国家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的,您反映的民营医院未在此次试点实施范围内,待下步国家试点扩围政策明确后贯彻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