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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铜川市政企员工期盼开通公积金组合贷业务
已办结
提问 来信时间: 2019-09-18 15:53:46
尊敬的省政府领导: 铜川市房价均价6千,群众需要公积金组合贷业务,减轻购房压力。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引》和《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的通知(陕建发{2016}176号文件)都明确指出公积金组合贷业务在各市的使用规则,但没有实施如何能落实。 希望政府能急百姓所急,处处讲幸福感,家家的幸福感就是房贷压力能小点。2019年10月1日起,央行房贷利率上调,着实让人着急,希望政府早日督促铜川市开通公积金组合贷业务。感激不尽!!!
回答 回复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9-09-24 17:03:07
网友您好,2018年经铜川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A级信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至50万元,以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根据铜川目前房价,除去首付款后基本能够满足铜川广大群众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
目前省内部分地市公积金中心开展组合贷款业务,其公积金贷款采用委托银行模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债权人均为委托银行。根据住建部要求,2017年3月1日,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自主核算,不再委托商业银行办理,成为独立的债权人,组合贷存在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同一房产二次抵押,不符合人民银行和不动产部门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次贷款抵押的规定。
如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购房需求,可先办理公积金贷款再到商业银行申请其他住房消费类贷款。亦可先办理不超过20万元的商业贷款,再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上限50万元。(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