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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水利厅:我省五项措施确保震区水利工程安全
 
2008年5月14日  陕西日报 【字体: 】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
   
    针对汶川地震对水利工程的影响,省水利厅、省防总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迅速开展查灾救灾,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地震灾区水利工程安全。

  一是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单位,对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堤防、闸坝等涉水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研判,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抢护。二是对发生险情的水库等防洪工程,立即组织专家会诊,制定抢险方案,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三是对一些难以有效排除险情的水库、水电站,要采取果断措施,加大泄量,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加强水库等工程的调度运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近期严禁外出,并要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职工从正常渠道收听收看地震有关信息,提高警惕,防止引起恐慌,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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