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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文物局:我省紧急部署文物防震救灾工作
 
2008年5月14日  陕西日报 【字体: 】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
   
    5月13日,陕西省文物局下发《关于做好我省文物防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要进一步摸清文物灾情,切实做好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据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汶川发生地震后,我省部分市县的文物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造成古建筑震裂、建筑构件脱落以及器物损伤等。灾害发生后,省文物局及时向受灾单位派出专家现场勘查,了解文物受灾情况,进行灾情评估。

  《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古建筑的认真细致检查。对已发生的文物险情要划定危险区域,加固和支护受灾建筑,组织开展灾后自救。正在进行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或考古工作应立即暂停,对已经发掘暴露的遗迹采取妥善的加固保护措施,出土文物尽快转移至安全的库房集中保管,并采取加固保护措施。文博开放单位要保障人员和文物安全,完善相关处置机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室内外障碍物,设立应急提示牌,确保室内外参观线路的安全畅通。

  《通知》强调,各单位发现文物险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汇报,采取处置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要迅速健全和完善防震救灾应急预案,健全预警预报系统,及早安排,提前准备。对一些难以确保安全的地段和重要场所,要预先转移区域内的工作人员、群众以及可移动文物,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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