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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编办发〔2007〕181号文件通知精神,省乡镇企业局(省中小企业促进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发展中有关问题,提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拟定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企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优化布局和结构,指导产业集群和专业园区的建设,促进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
3、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信息化建设,监测、统计、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拟订发展预期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信息采集、分类、发布等工作,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4、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革,推进法人产权制度建设和要素市场建设;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负责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联系、指导相关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
6、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科技创新和发展,组织人才培训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协调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与科研教学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换,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7、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各项扶持资金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和管理;指导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
8、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国内横向型经济联合,促进专业化协作、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
9、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措施,促进全民创业;督促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维权投诉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
10、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陕西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内设处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制度建设、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秘档案、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以及重要工作的督办;承办有关会议组织工作。
电话:87291898 87291897
传真:87292816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和综合性、政策性重要文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调查研究企业发展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措施;开展法制教育,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评选表彰先进,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电话:87291341 87292820
(三)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考核、推荐选拔、任免奖惩等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和组织工作;编报组织、人事和劳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局系统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组织工作。
电话:87292812 87291463
(四)发展规划处
研究制订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产业集群和专业园区的建设,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统一申报和审核。
电话:87292813 87292814
(五)企业经济运行处
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与信息化工作;动态监测并分析研究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指导统计与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制订并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局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维护;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报表和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总、分析和发布。
电话:87292819 87291688 87293387
(六)创业维权处
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依法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提高经营者素质;负责创业辅导与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设,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服务;建立维权减负工作机制,协调企业减负工作,负责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电话:87294994 87294995
(七)科技创新处
制订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工作的指导意见;负责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企业技术改造与科技创新工作;组织企业质量认证和产品评优工作,树立地方区域产业品牌,增强产业竞争力。
电话:87293402 87292818
(八)融资服务处
协调解决融资中存在的问题,改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环境,促进企业与金融、担保机构的信贷合作;指导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和引导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企业;组织培育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指导城乡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革和改制工作。
电话:87291427 87291404
(九)招商合作处
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及局系统的外事外经工作;指导企业市场开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拟订企业利用外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培育出口创汇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编制、储备、推介招商引资项目,组织企业产品在国内外的展示展销。
电话:87291637 87291899
(十)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组织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负责协调离退休人员的体检、医疗等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善后事宜。
电话:87234476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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