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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省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

  (二)组织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立。

  (三)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涉外侵权处理以及交流活动。

  (四)负责全省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侵权案件,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五)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筹集、管理、监督专利发展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专利技术许可和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参与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

  (六)负责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进行初审;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七)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西安专利代办处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知识产权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政策研究和重要报告、文件、全局工作计划的起草;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和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协调管理处

  研究和协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参与知识产权的涉外谈判;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草拟专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进行初审;指导专利中介机构;负责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三)法律事务处

  起草地方性专利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全省专利行政执法的规划、计划;指导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负责涉外专利案件的处理,为有关部门或当事人提供涉及专利案件的咨询和鉴定意见;管理专利技术纠纷鉴定机构;指导知识产权社团工作。

  (四)专利产业化处

  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立;筹集、管理、监督专利开发、实施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专利技术许可和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规范和管理专利市场;负责技术进出口的专利管理工作;负责专利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专利广告出证。

  (五)信息管理处(国家知识产权局西安专利代办处)

  制定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专利信息的统计分析、跟踪服务,并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有关专利信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受理专利申请,对专利申请进行分类和初步审查,确定专利申请日,颁发专利申请号;做好专利申请文件、中间文件的受理和专利收费工作;为申请人、发明人提供咨询服务。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