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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成套局
 一、主要职责:

  陕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成套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资格认定及审查工作。负责设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资格评审、认证工作。

  2、负责工商领域招投标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拟定全省工商领域招投标工作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3、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工商领域招投标工作(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成套、机电进口、设备采购、医疗设备)。负责核准《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工商领域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4、负责陕西境内工商领域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资格认定和年度审核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工商领域招投标监督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工商领域招投标市场,受理工商领域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查处。建立工商领域招标监督员队伍。

  6、对工商领域招投标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负责全省招投标业务的综合统计和分析。

  7、负责建立全省工商领域招投标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全省工商领域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招投标人才专业培训,推行招标职业资格制度。

  8、研究制定全省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

  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承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3)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体职工大会等重要会议的承办工作。

  (4)负责机关工作制度、会议决定事项、上级领导指示以及局领导批示等有关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

  (6)负责信访、接待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工作。

  (8)负责局后勤保障及治安保卫工作。

  (9)负责组织扶贫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教育处:

  (1)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审查、档案管理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

  (2)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局人才需求预测、人员调配、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4)负责制定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经处:

  (1)负责拟订本局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筹安排本局财务收支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内部决算会计报告,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局机关日常经费申报、报账业务、会计核算、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4)负责直属单位会计事务及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汇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

  (5)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养老、住房及医疗保险基金日常管理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法规信息处:

  (1)参与拟订全省工商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投标地方性行政规章,并负责有关宣传工作。

  (2)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工商领域招投标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3)参与和组织重大课题的调研和政策法规的研究,研究招投标动态,提出工作对策。

  (4)负责全省招投标业务的综合统计和分析。

  (5)负责招投标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陕西省招投标信息网、局域网网站建设和维护。

  (7)负责招投标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发布。

  (8)负责建立招标投标法规库,提供查询。

  (9)负责局计算机的管理、维护及相关制度的制定。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招投标管理处:

  (1)负责具体实施对陕西省工商领域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2)负责陕西省工商领域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度审核。

  (3)负责陕西省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属于省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国债项目和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招标实施方案的初审工作及其余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实施方案的核准工作。

  (4)负责陕西省工商领域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的初审工作及工作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备案工作。

  (5)负责陕西省工商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及自行招标项目的季报、年报工作,并按季上报局法规信息处及省发改委。

  (6)负责局专家库日常使用管理。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监理成套管理处:

  (1)负责建立招标文件范本库。

  (2)负责建立制造商名录、产品、价格数据库。

  (3)负责招标、成套协会的联系、交流、研讨以及参与协会的工作。

  (4)负责组织和协调大型成套机电设备进出口工作。

  (5)负责对参与我省重点项目设备安装工程投标的设备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招投标监督处:

  (1)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全省工商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对该领域重点项目、自行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和定标等活动全过程依法进行监督。

  (2)协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工商领域招投标活动监督办法,并对工商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协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工商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质疑、投诉受理及处理办法,依法受理全省工商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质疑、投诉,负责对受理的工商领域招投标活动投诉、质疑事件进行取证、调查,并协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全省工商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协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工商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员管理办法,建立全省工商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员队伍,对全省工商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员进行具体管理。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直属机关党委:

  (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

  (2)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3)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的监督。协助局机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管理。

  (4)协助局党组和有关部门开好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5)做好局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局领导解决机关人员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

  (6)领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工作,支持工、青、妇组织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自己特点的活动。

  (7)负责帮困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监察室:

  (1)监督检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局党组及其成员、行政领导和其他党员、干部实行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2)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督促、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

  (5)受理控告与申诉,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6)协同有关部门考察局机关干部、党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情况。

  (7)承办省纪委、监察厅和局领导交的其他工作。

  10、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

  (1)负责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策、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负责组织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离退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协助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3)负责协调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

  (4)负责组织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5)负责监督使用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