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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

    1.负责农机化行业管理,研究提出行业规划,研究拟订行业产业政策、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指导行业执法体系建设;
    3.负责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省级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并监督实施;
    4.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违章行为查处、事故处理、行风建设等工作;
    5.负责农机化科技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包括研究提出重大农机化技术措施,组织重点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发布农机产品质量检验、鉴定结果;
    6.组织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7.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开展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行;
    8.指导农机使用管理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9.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
    10.管理局属事业单位;
    11.承办省政府和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