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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从今年10月1号起实施,新《规定》不仅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间,而且机动车所有人还可以通过计算机或是自己编排的方式为爱车选取车牌号码。
新《规定》提出,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间由原来的5天缩短为2天,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天缩短为1天,并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车主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车架时,不再需要事先向车管所提出申请,可在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对于车牌号的选取方式,车主可以通过计算机公开选择或是自己编排喜欢的数字选取车牌号码。同时,新《规定》增加了“法律责任”方面的内容,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设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补设了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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