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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2008年基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面试工作通知
 
2008年7月18日  陕西省人事厅 【字体: 】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
   
    根据省人事厅、省公安厅《2008年全省基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定于近期开展宝鸡市基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由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含调剂入围)并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08年7月23、24、25日,共三天。

  三、面试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宝鸡桥梁厂小学(可乘2、6、20、22、26、48路公交车在宝鸡桥梁厂站下车,向南600米即到)。每天分十个考场同时进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面试参加人数较多,时间长,场次多,为了顺利有序搞好面试工作,每个职位的面试时间、每名考生所处的场次,都有具体安排。考生务必于7月21日至22日,在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bjrsks.cn/)上查阅本人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场次。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当日早8:00到指定候考室点名、抽签,9:00面试准时开始。

  3、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专业课目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凭三证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开始后,未到场抽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宝鸡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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